39期货网:专业人士:守信走遍全国,掉期寸步难行
4月20日,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宣布公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》(下称《期货和衍生品法》),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,这也是期货交易及衍生产品领域的一件大事儿。该法早在上世纪90时代初就以“期货交易法”之名排进法律方案,历经近30年,法律全过程艰苦。在这个环节中,在我国商品期货曾历尽怀疑,在“有必要”、“无关紧要”的异议及其“不断持续清除整治”中艰辛发展趋势。近些年,国际性政治经济学局面产生重点转变,经济全球化和逆全球化发展趋势仰头,新冠新冠疫情不断持续,俄乌战事等大事件暴发,导致石油、铁矿砂等大宗商品价格大幅度起伏,对实体经济造成冲击性,更为展示出一个平稳、身心健康商品期货的必要性。
伴随着金融证券激情持续上涨,愈来愈多的普通投资者的添加,在我国期货交易及衍生产品销售市场不会再是一个冷门、系统化的销售市场,因为销售市场特有的高杠杆、高危、多转变特点,异议、纠纷案件、举报、起诉总数也在不断地提高。2020年产生的“中国银行石油宝”事情,不但给我国、金融机构、投资人导致巨大损失,还引起普遍关心,产生消极社会影响。怎样维护保养期货交易和衍生产品销售市场身心健康发展趋势,维护投资人合法权利,变成监督机构、司法部门关心的聚焦点问题。
在2001年施行的《信托法》中,原则立场要求私募基金法律行为中受委托人的基础责任标准,即“受委托人理应遵循私募基金文档的要求,为收益人的最高权益解决私募基金事务管理。受委托人管理方法私募基金资产,务必尽职尽责,执行诚信、个人信用、慎重、合理管理方法的责任;受委托人除按照公司法要求获得酬劳外,不可运用私募基金资产给自己谋求权益”。学术界将以上私募基金法律行为中受委托人的基础责任称之为“仁义责任”。随着金融业大资产托管时期来临,2019年11月,最高法院《九民会议纪要》进一步将承担仁义责任的行为主体,从私募基金关联的受委托人,拓展到了进行投资管理业务流程的信托、金融机构、证劵公司、基金托管人、证券公司等项目投资监督机构。
仁义责任义务规定的核心内容包含忠诚责任和勤恳责任(又被称为留意责任)。其前提是一种法定义务,受委托人或金融企业务必遵循;次之因为其由来普遍,难以事前根据标准或合同书可循承诺。在民事诉讼审判中,金融企业不可以仅以“法无禁止就可以为”、“未违背合同约定”而认为免责声明,还需要通过仁义责任的标准考量。《九民会议纪要》第九十四条乃至要求“投资管理商品的受托人以受委托人未执行勤勉尽责、公平公正看待顾客等责任危害其合法权利为由,要求受委托人担负侵权赔偿义务的,理应由受委托人质证证实其早已执行了责任。受委托人不可以取证证实,受托人要求其承当相对应承担责任的,法院依规给予适用”。即在评定金融企业是不是执行仁义责任的争论中,适用“举证责任倒置”标准,由金融企业担负证明责任。
由此可见,仁义责任的个人行为规范比附随义务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更为严苛,更为有益于对投资人合法权益的维护。而对领域组织、从业者仁义责任义务规定,不可仅在司法审判中反映,更应提早贯彻落实在日常生活的管控和规定中。我国期货业协会(下称“中期协”)已在全领域中宣传和贯彻落实仁义责任,已经慢慢根据自我约束标准将仁义责任变化为规章制度规定,并将仁义责任义务规定适用期货交易运营组织的理财顾问、风险管控、投资管理、商务咨询等全部行业,以提升商品期货服务项目水平和等级,并具有防止和提早解决纠纷案件的功效。
随着《期货和衍生品法》的实施,中期协也从“证券公司的研究会”逐渐向“期货交易领域的研究会”变化,原来自我约束标准早已无法满足新的局势规定。4月22日,中期协公布《中国期货业协会失信及违规处理办法(试行)》,共八章五十九条,內容十分详尽,根据创建领域失信黑名单个人行为名册管理模式,搭建多层面的自我约束体系管理,催促领域贯彻落实仁义责任,提高依规诚信为本观念;根据汇总研究会很多年来执行纪律处分工作经验,判断新形势下、新的领域、新工作的违法风险性,进一步明确纪律处分的标准和适用规范,优化执行纪律处分的实际违反规定情况;引进被告方服务承诺调解规章制度,促进解决矛盾纠纷案件关口前移;标准研究会行政执法程序,提高研究会执行纪律处分的公开化、清晰度和可预估性。衷心希望该方法的推行,可以催促销售市场组织和从业者不但要遵循法律法规、政策法规、自我约束标准的规定,更要达到仁义责任义务规定,共同奋斗,建立出“诚信行万里路,失信黑名单举步维艰”的优良市场环境。(创作者系北京众天法律事务所合作伙伴,中期协律师顾问、中期协自我约束监察委委员会)